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合肥热电”)成立于2007年11月,是合肥市国资委重点监管企业,属城市公益公用类企业。合肥热电主要为居民提供采暖、制冷服务,同时也是工业园区和省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重要基础配套设施,为工商业用户更好的提供动力能源保障。
合肥热电成立至今,现已发展成为一家集蒸汽供应、电力生产、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运营、地热能等新能源开发应用、污泥环保处置、生物质供热等为一体的能源环保型公司集团,供热面积、服务体量、节能减排等各项指标在南方供热企业中处于行业标杆位置。供热范围涵盖合肥市主城区、三大开发区(经开区、高新区、新站高新区)、肥东、肥西、长丰、庐江以及淮南寿县等周边县域。截至2024年12月底,企业资产总额59.2亿元,年售汽量486万吨、发电量5.7亿千瓦时;下辖6个热源厂、1个外地热源厂(寿县新桥)和1个生物质电厂(庐江凯迪),共计建有燃煤锅炉21台,锅炉容量2175吨/小时,生物质锅炉3台,锅炉容量160吨/小时;各类发电机组16台套,装机容量234兆瓦;各类管网长度626.97公里;服务各类工商业用户462家,居民小区208个,居民用户12.5万户;供热面积达2580万平米,其中地热能供能面积300万平米。
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、资格初审、初试、复试、背景调查、入职体检、公示与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。
报名结束后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,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与应聘者报考信息的匹配情况做。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参加初试。资格审核检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凡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,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。
初试时间和地点将以短信、电线前未接到通知的,则表明未进入下一环节,不另行通知。
入围面试的考生,将进行资格复审,具体资格复审的要求,将通过短信、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来进行通知。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。
初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养。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根据初试成绩按照1:5进入复试(面试成绩需为70分及以上),未达到比例的,按达到合格线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复试人选。进入复试的人员,时间地点将以短信、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;未接到通知的,则表明未进入复试环节,不另行通知。
复试环节对报名人员综合素养、专业能力、适岗程度、工作实绩等情况做综合考评。最终成绩按照4:6合成。
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入围人员,进行背景调查。通过背景调查人员,由合肥热电集团统一组织进行入职体检。
进入背景调查和体检阶段的应聘人员应无条件配合,如有因个人原因不配合导致程序没办法正常进行的,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。
体检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,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合肥热电集团官方网络站点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后,没有异议的,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;反映有问题的,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。
拟录用人员因背景调查、体检不合格,或放弃聘用,公示结果影响,或其他原因出现拟录用岗位空缺的,视情况做递补,并依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
(二)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电话、电子邮件等通讯不畅导致没办法收到通知或未及时回复的,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。
(四)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,不得弄虚作假,违者取消应聘资格,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。
(五)合肥热电集团有权根据报名情况,调整、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,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。